招标编号:JLYFJS-015-03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六0三队办公楼外墙维修及屋面防水工程已由政府采购主管部门以吉财采计划X[20150905]-836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吉林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六0三队,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政府采购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外墙维修及屋面防水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2工程地点:延吉市爱丹路1545号。
2.3计划工期:2015年10月30日开工,2015年11月30日竣工,共30天。
2.4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包括的全部内容。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6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拨款,已落实。
2.7采购预算:6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应符合吉建招【2015】4号文件的规定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
3.2近三年(2012、2013、2014年)具有至少一项与本项目规模、内容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2-2014年)由专业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其相关证明文件能够证明财务状况良好。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埠投标人应按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吉备案。
3.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需要携带的有关资料:
4.1.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1.2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副本;
4.1.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1.4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副本;
4.1.5项目经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证明;
4.1.6近三年(2012、2013、2014年)具有至少一项与本项目规模、内容类似的工程业绩合同书;
4.1.7近三年(2012-2014年)由专业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4.1.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1.9检察院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4.1.10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注: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一套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专用资料加盖专用章)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29日至2015年10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标书发售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23日13时整,地点为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
5.2开标时间:2015年10月23日13时整,地点为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六0三队
地址:延吉市爱丹路1545号
联系人:张洪彪
电话:0433-511509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银丰建设工程设计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3333号
联系人:孙健
电话:0431-8166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