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验收后频现漏水现象
王先生:在尹山湖叠翠峰小区,今年6月份收房,7月份发现飘窗漏水,跟物业反映后进行维修,过了一段时间,一场大雨后飘窗上又开始漏水,很严重。
房子有质量问题去哪儿投诉?商品房验收通过是否由政府相关部门参与,是怎么验收的?房屋验收完出现这种情况,应该向哪个部门去反映?
张永清:刚才王先生反映的问题,这里面确实是存在着开发商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当中对于质量的主体的责任没有很好地落实,也有住建部门在质监监管过程中有缺失,存在问题,导致商品房交付以及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房屋出现质量问题。一旦发现问题以后,后续的处理应该是由质监部门召集开发商建设当时的监理、设计,对质量的问题进行分析。如果是房屋质量建设当中的问题,由开发公司来承担,
至于开发公司跟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里面的责任,我们介入来进行分清职责,总的由开发公司,由建设方来负责。
对于房屋重大质量问题,现在有规定,该退房的可以退房,该修的开发商一定要负责到底,作为质监站要站在客观的公正的立场,具体分析产生房屋质量是什么原因,找出原因后,根据具体情况,该修复的修复,该补偿的补偿,该退还的退还。房屋对老百姓来说也是积累了很大的财富买的,如果房屋在竣工交付以后出现质量问题,可以直接到各个住建部门的质监站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