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天进在提案中表示,新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为国家标准,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绿色节能建筑”引入外围护结构保温、低温、湿分离技术、置换新风热回收技术、平面辐射技术、地源热泵系统、地源直供水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集成装修安装技术等,告别装修五大毒,逐步达到三类绿色住宅公寓标准,实现夏季制冷“低能耗”、“零排放”的应用,改掉传统上的北方冬季供热公司供暖、夏季空调制冷的理念,从而减少煤炭燃烧,降低二氧化碳排放量,减少对空气和环境的污染,使自然资源得到有效节约,从而在城市建设方面达到节能减排、节地节材、环境治理的目标。因此,建议聊城加大力度推行“绿色节能建筑”。
聊城市住建局答复称,我市一直重视绿色建筑的发展,昌润莲城住宅小区、信合花苑住宅小区、聊城市第三人民医院、高唐县人民医院、东阿县质量检测中心等95万平方米项目相继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将获政府奖励资金440万元。目前还有约60万平方米的建筑项目正在积极申报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其中聊城三中学生宿舍楼申报的省级被动式超低能耗绿色建筑项目,将获省财政506万元资金奖励。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被评为省级绿色建筑示范区,获省级奖励资金2000万元。
去年出台的《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聊城市绿色建筑行动的实施意见》明确奖励机制,财政每年列支1000万元用于市直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和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
对获得绿色建筑标识的项目,在“鲁班奖”、“广厦奖”、“泰山杯”等省级以上奖项、勘察设计评优及各类示范工程评选中,予以优先推荐,在“水城杯”评选中给予适当加分。改进和完善对绿色建筑的金融服务,金融机构可对购买绿色住宅的消费者在购房贷款利率上给予适当优惠。
聊城目前规定,政府建筑、公益建筑、公共建筑新建及处于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阶段的建筑面积超过10万平方米的民用建筑项目,应当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