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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夹铁路扩能站前工程防水材料二次招标

2015-10-10 09:51:09浏览:228 评论:0 来源:中国珍珠岩网   
核心摘要:符夹铁路符离集至新河段扩能站前工程建管甲供物资(防水材料)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TJS15
 符夹铁路符离集至新河段扩能站前工程建管甲供物资(防水材料)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TJS150697-01WZ 中标结果 查看中标结果
招标项目名称 符夹铁路符离集至新河段扩能站前工程
物资供应商(建设单位) 上海铁路局徐州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上海铁路局 招标类型 物资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联系人 宋华
联系电话 0516—83929926 邮编  
地址 江苏省徐州市复兴南路233号 传真 0516—83929926
电子邮件 xzsnwzb29930@163.com 发布时间 2015-10-08

    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安徽省人民政府《中国铁路总公司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符夹铁路符离集至新河段扩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总计统函〔2014〕1338号)、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符夹铁路符离集至新河段扩能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办函〔2014〕1470号),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上海铁路局徐州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建管甲供物资防水材料已具备招标条件,次招标未成功,现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符夹铁路符离集至新河段扩能工程范围:符离集(含)至新河(不含)段,正线长77.95公里,包括青龙山疏解区相关工程。主要工程内容:现状利用既有线69.26公里,改建既有线11.46公里,新建线路长度78.46公里(其中增二线60.34公里,单绕9.9公里,双绕4.11公里);青龙山疏解区新建线路长度8.72公里。

    主要技术标准:国铁Ⅰ级,双线,大坡度6‰,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1200米,困难地段800米,车站到发线有效长度1050米(淮北站650米),电力牵引,自动闭塞。

    工程建设总工期30个月。计划2015年1月开工,2017年6月竣工。

    2.2招标内容:符夹铁路符离集至新河段扩能工程站前工程建管甲供物资(防水材料)招标,具体情况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2.3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

    (3)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4)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发布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目录的通知》(铁总物资〔2015〕117号);

    (5)《中国铁路总公司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符夹铁路符离集至新河段扩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总计统函〔2014〕1338号);

    (6)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符夹铁路符离集至新河段扩能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办函〔2014〕1470号);

    (7)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明确铁路建设项目物资和咨询服务类招标有关事项的通知》(铁总建设函〔2013〕1181号);

    (8)《徐州枢纽指挥部关于报送符夹铁路符离集至新河段扩能工程先期开工段站前工程建管甲供物资招标清单核备的函》(徐建指物函〔2015〕46号);

    (9)《徐州枢纽指挥部关于报送符夹铁路符离集至新河段扩能工程符离集至岱河段站前工程建管甲供物资招标清单核备的函》(徐建指物函〔2015〕225号);

    (10)《徐州枢纽指挥部关于报送符夹铁路符离集至新河段扩能工程站前工程建管甲供物资(防水材料、异型钢轨)招标计划的函》(徐建指物函〔2015〕301号);

    (11)《上海铁路局物资管理处关于符夹铁路符离集至新河段扩能工程站前建管甲供物资(防水材料)招标计划的批复》(物管函〔2015〕14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投标项目符合其经营范围,并具有投标物资的生产、供应经验;

    (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依据TB/T2965-2011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4)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有效版本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参加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证明(需提供供货合同彩色扫描件及履约证明)。近3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和法律纠纷;

    (6)投标人不在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处罚期内;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13日至2015年10月17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标书款汇款凭证到上海铁路局徐州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411室购买招标文件(地址:江苏省徐州市复兴南路233号)。招标文件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采用银行汇款方式,不接受现金和个人汇款及其他形式的付款方式,售后不退。投标人应确保在领取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汇至指定的账户,在汇款时必须注明招标编号和包件号。

    标书款汇款信息: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帐号:91050154800007007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

    4.2网上报名详见附件1,网上报名未成功的,不予售卖招标文件。

    4.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4.4原已购买(招标标段编号:TJS150697-01WZ)FJFS01包件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如继续参加本次投标,请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上海铁路局徐州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411室领取新的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5年11月3日上午8时30分至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3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21室(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地铁2号线奥体东站4号出口)。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

    5.2投标保证金金额见招标公告附表,投标保证金递交其他相关要求见附件2。递交投标文件时,需要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出具的《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递交招标单位联原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铁路建设工程网(http://www.rebcenter.com)与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jsgc/)上发布。

    7.联系方式

    1.招标人:上海铁路局徐州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复兴南路233号

    联系人:宋华

    电话:0516—83929926

    传真:0516-83929926

    电子邮箱:xzsnwzb29930@163.com

    2.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伟伟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21号海育大厦16层

    电话:18156537119

    传真:0516—83929926

    邮箱:2919338704@qq.com

    二O一五年十月八日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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